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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大力助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2011-2012年,省财政和金华市财政将每年各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金华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

一是对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财政补贴。市区单位和居民购买铅酸电池纯电动汽车,采用阶梯形式给予财政补贴,第1-500辆每辆补贴3.2万元,后面依次递减;购买青年汽车集团生产的纯电动公交车,按销售价的50%给予补助,每辆最高补贴50万元。购买锂电池纯电动汽车,每辆补贴8万元。

二是鼓励公共事业部门购买新能源汽车。税务、城管、工商、电力、邮政、供水、电信、移动、联通等在试点区域内设有众多服务网点,或需为客户提供上门服务的公共事业部门,鼓励其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为交通工具。金华市区试点范围内将设立纯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

三是将新能源汽车列入市政府采购目录。将康迪、众泰、青年等新能源汽车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引导本地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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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