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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城乡教育发展

   一是加大扶贫帮困力度。继续实施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减免;在余杭区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的低保家庭子女等九类学生每年可享受300元到3650元不等的困难补助;从2010年开始,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住宿费,上半年免除住宿费达373.2万元。建立低保困难家庭子女入园教育资助券制度,统一纳入中小学教育资助券专项资金管理。

  二是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区财政安排落实新增资金近1.5亿元用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大力推进“名师名校长”工程,积极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启动首批7个“名师工作室”,进一步发挥该区特级教师和名教师的带头人作用。从2007年起,投入600余万为全区偏远农村学校3700余名教师实行农村执教补贴;从2008年起,投入1480余万元对所有农村学校4900名教师增加福利费人均3000元。

  三是推进学前教育发展。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由区和镇乡(街道)两级预算组成,做到逐年增长。提高基建经费补助标准,所需经费单独列入财政预算,由镇乡(街道)统一安排,区财政按800/平方米予以补助。设立250万元/年设备补助经费,对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及分园、教学点的教玩具添置进行补助,并对经济相对薄弱的镇乡给予倾斜。按5万元和2万元的标准设立创建奖励经费,鼓励乡镇积极创建杭州市学前教育先进和达标乡镇。

  四是加大对西部山区支持力度。对瓶窑组团教育的发展予以积极的倾斜政策,缓解乡镇财政压力,调动办学积极性。提高校舍建设补助标准,对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在校舍建设上实行区财政全额转移支付;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免课本作业本费以及生均公用经费安排中,提高区级补助标准或区级财政全额转移支付;提高农村山区学校设施设备补助标准;对农村薄弱初中实行办学经费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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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