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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三项政策加大对中心镇建设扶持力度

一是提高支出基数和土地出让返还。额外增加税收和土地出让金分成比例,中心镇在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税收任务的前提下,对超过年初区人代会通过的增长比例以上部分,区留成增加20%分成比例。中心镇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从出让总额中剔除各项成本,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全额返还,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耕地开发。特殊地块实行一宗一议。

二是加大一般性转移和专项支付力度。在综合考虑中心镇原有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及民生项目支出水平的基础上,以中心镇相关人数为依据,按上一年末服务人口(常住人口) 即农业人口按每人20/年,非农人口按每人60/年实行定额补助。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对已成立社区的按上一年末该社区所辖居民的户数核定,每百户补助8000元,未成立社区的,按每居1000/年实行定额补助。

三是完善激励措施。完善激励财政政策,建立激励奖补机制。将“两保两挂”调整为“激励奖补机制”。对中心镇完成当年地方财政收入任务及当年预算内外财政收支,区政府给予激励奖补20万元。各级有关部门在安排专项资金时,对中心镇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给予优先考虑。中心镇的建设资金补助,根据国家、省、市每年安排的专项资金,区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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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