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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日前,温州市设立2000万元大学生就业创业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科技项目、创办企业资助和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自主创办的企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扶持政策。一是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符合市产业导向的初创期科技═中小企业实行项目资助。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经评估论证,采用分期拨款、无偿资助的方式,每个项目支持经费在50万元以内,其中申请人自筹资金为申请资助经费的30%。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二是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科技、创意、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企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创业满1年的,根据其吸纳毕业生就业情况,由同级政府给予一次性专项创业补助1万元。三是对接收毕业生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补助,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矛盾。

(温州市局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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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