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出台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专项资金整合政策
日前,常山县出台《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专项资金整合办法的通知》,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县重点改造乡(镇)、重点改造村和安置小区的建设。
整合办法规定,农房改造专项资金整合范围根据各涉农专项资金的性质来确定,原则上除救灾性和具有特殊用途的涉农专项资金外,其他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相关的省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均列入整合范围,统筹用于全县农房改造建设;农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项审批和资金直拨制,在不改变各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的前提下,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由县财政局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对农房改造专项资金进行日常监管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优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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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