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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对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实施财政补助

  

2009121起,海宁市对持海宁公交IC卡的老年人,在乘坐海宁所属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时,可享受乘车优惠。其中6069岁老年人按票价的50%优惠,70岁以上老年人按票价的100%优惠,外地老年人凭相关证件给予优惠,优惠标准参照海宁市老年人。对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优惠部分由市财政专项全额补助给公交公司,市财政按季预拨,年终审计结算。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