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热门检索:
财政收支
积极财政政策
减税降费
首页
职能机构
新闻报道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交流互动
专题专栏
财政视频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报道
>
全国财政新闻联播
>
浙江财政新闻联播
海宁市对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实施财政补助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2009
年
12
月
1
日
起,海宁市对持海宁公交
IC
卡的老年人,在乘坐海宁所属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时,可享受乘车优惠。其中
60
—
69
岁老年人按票价的
50%
优惠,
70
岁以上老年人按票价的
100%
优惠,外地老年人凭相关证件给予优惠,优惠标准参照海宁市老年人。对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优惠部分由市财政专项全额补助给公交公司,市财政按季预拨,年终审计结算。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07日
【
大
中
小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财政部微信
财政部视频号
财政部
官方抖音号
移动客户端
Android下载
移动客户端
iphone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