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创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日前,路桥区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对全区580多公里的农村公路,实行财政“以奖代补”,并试行市场化运作方式管养农村公路,实行管养分离,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做事”。办法明确农村公路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养护资金标准为:县道年公里10000元,一级沥青路年公里34000元;乡道年公里6000元;村道年公里1500元。对交通流量大、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的村道公路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年公里2500元。公路小修、保洁等日常养护,县道按季拨付,乡、村道根据上年末公路里程数,年初3月份拨付60%的养护资金,余下的40%按平时检查与年末联考相结合的方式,与养护质量直接挂钩,实行“以奖代补”。结合道路交通量和重要性等特点,筛选出7条县道,启动市场化保洁运作机制,将道路保洁任务分解成几个片段进行公开招投标,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养护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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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