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积极推进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精细化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区财政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调研,制定了《黄岩蜜橘(名果)产业发展扶持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黄岩区“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黄岩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对有关支农资金补助范围和重点、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资金拨付管理与监督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严格规范财政支农资金审批管理。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印发《关于黄岩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有关规定》,对预算内经常性项目经费,基数内的经费在年度预算计划下达后,用款单位直接向财政部门申请,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预算计划拨付。一次性项目经费,对已落实到各具体项目的经费,先由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进度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用款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分管副区长审批后拨付;对未落实到各具体项目的经费,先由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向财政等部门提出安排计划,送分管副区长审核、区长审批后拨付。
三是创新农业救灾资金分配管理。实行农业救灾项目库管理,为及时掌握灾情损失情况和便于灾后恢复生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安排,在每一次灾后7个工作日内按乡镇(办事处)损失程度专门建立种、养大户救灾项目库。根据项目库内损失申报程度,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核实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损失情况及灾后恢复生产情况,并提出补助对象计划,统一交由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制订全区农业救灾资金安排方案,报区政府同意批复后,通过农民补贴网由“一折通”直接发放到户。
四是对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项目实行审计。建立对投入的支农资金项目的审价和审计制度,工程完工后对工程量进行审价,同时对所有的工程支出进行全面审计,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监管。
五是实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投入绩效评价。按建立实施项目的“问效制”和“问责制”的要求,对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近期已对劳动力素质培训专项资金、方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黄岩区蔬菜产业提升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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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