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强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一是推行第三方担保。市政府出资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解决关系民生、对就业和稳定有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的担保难问题;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补充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专业性、行业性的担保机构,适度建立非盈利性、自助式担保公司,按照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二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企业抵押登记期限满,继续利用同一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续期的,除工本费外,不再收取抵押物登记费;对因清偿不良贷款处置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而产生的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权限内的相关营业税与契税等给予减免;对小企业法人(或者股东)办理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非住房抵押登记免收相关费用。
三是设立周转金和风险补偿金。设立政府性贷款周转金,帮助企业进行大额贷款到期转贷。制订完善操作办法,规范周转金的合理使用。每年安排财政资金,对金融机构创新性担保抵押贷款经法律程序追偿后的本金损失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偿。
四是建立财政存款与小企业贷款挂钩机制。对在推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抵押创新方面成果显著的金融机构,在财政存款的配置上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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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