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四项机制完善低保长效管理
一是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今年4月将农村、城镇低保标准线分别上调至每人每月166元、276元,对持证二级(含)以上贫困重度残疾人给予全额低保补助。同时,健全低保对象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适时发放物价补贴。
二是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低保对象实行一季小调整,一年大调整,严格个人申请、审核、评议、审批、发放等程序;深化低保民主评议制度,探索实施低保对象分类管理,推进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建设低保信息平台和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等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建立低保家庭收入复核机制。确定每年4月为低保对象核查月,采取对口互查、集中检查、进居入户、逐户核实的方式,定期核查低保家庭收入,严格低保对象“进出关”,确保“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通过核查,今年取消低保563户827人,新增581户802人,做到应保尽保。
四是建立低保金发放监督机制。对全县在册低保对象进行张榜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开展低保资金使用绩效审计工作,提高低保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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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