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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接收大学生可获政府补贴

为促进大学生就业,温州市在我省首创预就业派遣援助制度,为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预就业岗位;企业提供此类岗位,可获得一定数额的政府补助。

  温州实施预就业派遣援助制度的对象主要为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尚未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人群。派遣期间,高校毕业生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接收企业按月发放。接收企业为派遣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当地政府按派遣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接收企业一定数额的促进就业补助。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等困难家庭的毕业生,由地方同级财政提供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并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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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