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大力扶助特色农业发展
一是对新建具有产业特色、功能齐全的农业精品园、科技示范园、生态观光园等,基础设施投入在100万元以上、成片面积达100亩以上的农业产业园区,由财政补助5-10万元。
二是对在畜牧养殖小区内建设标准化养殖,圈舍面积在1500平方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以上的生态化畜牧养殖小区(场),由财政补助5—10万元。
三是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水产养殖场、养殖基地,由财政补助3—10万元。凡投资浅海深水网箱养殖的,由财政一次性补助2万元。
四是对新建耕作制度创新的试验基地30亩以上的,由财政补助1-2万元。对新命名为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园区)的或被国家级、省级立项建设并验收合格的,由财政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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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