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设专项资金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一是设立高新技术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以上重点科技创新项目的配套扶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及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引导、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不断加大科研投入。
二是设立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县财政安排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以上重点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传统产业转产转型及科技成果的奖励和风险补助。
三是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县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法人、团队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组织实施及特派员奖励等。
四是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县财政安排资金不少于20万元,主要对获外观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授权以及各种专利实施实行奖励,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专利成果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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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