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积极支持建立订单农业风险救助基金
为积极推广订单农业,增强农户抗风险能力,嘉兴市财政积极支持建立订单农业风险救助基金,对因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而给农户造成的损失给予补贴。一方面,通过对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农户进行“守合同、重信用”认定,引导农业经济主体自觉签订合同,大力推广订单农业合同,加大订单合同信用奖惩,提高合同履约率。另一方面,通过建立订单农业风险救助基金,解除农户对订单农业生产的后顾之忧,增强农户签订订单农业合同的积极性,推广订单农业。
订单农业风险救助基金适用范围为农户在生产经营中因自然灾害、市场变化造成的减产、亏损等。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亏损等,按照其实际损失金额的10-15%予以赔付,对因市场变化造成的减产、亏损等,按照其实际损失金额的5-10%予以赔付。
目前,海盐县各镇、区都建立了订单农业风险救助基金;南北湖风景区对在履行农业订单合同过程中、全面使用规范的农业订单合同文本、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农业订单守约率达100%的农户作为订单农业风险救助基金的适用对象。嘉善县也将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订单农业风险救助基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当订单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时,视合作社订单量给予一定的订单价格补贴,每年安排订单价格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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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