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鼓励自主创新
3月1日,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在杭州正式设立,这是我省鼓励自主创新的又一重要举措。经省政府授权,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出资设立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性、导向性作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促进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浙江聚集,推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以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等方式支持创业投资。阶段参股是指引导基金向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主要支持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跟进投资是指对创业投资企业选定投资的创业企业,引导基金管理公司与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共同投资,重点投资处于初创期、既有风险性又具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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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