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浙江财政新闻联播

鹿城区四个坚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2008年,鹿城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教育系统实行预算内外部门综合预算,全年安排教育经费53239万元,占总支出的44.4%,有效地推进了教育现代化发展。

  一是坚持优化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区财政每年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加快改造农村基础薄弱学校。继续推进城乡集团化办学,促进城区名校与农村分校之间资源共享。每年安排900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用于教育规划建设和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支持教育基建和校舍维修及教学设备购置,确保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和谐发展。

  二是坚持人才强教,加强城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和人才强教战略,每年安排师资培训经费200万元,积极推进“名师、名校长工程”。努力提高全区教师待遇,全区中小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纳入区财政预算,实行统一发放。

  三是坚持奖补结合,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发展。鼓励和支持民间办学,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逐步按60%、50%和30%分别补助省、市级示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一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安排100万元经费,设立区民办教育奖励资金,扶持办学规范、成效显著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2008年起,民办职业学校每培养一名中职毕业生,区财政补助学校300元,专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四是坚持教育优先,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对从事教育服务的优惠政策和鼓励社会对教育事业捐赠政策。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完善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结果实现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幅高于财政性收入增幅。保障生均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同时,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