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规范乡镇社区资金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乡镇社区资金管理的有效机制。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社区资金包括乡镇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和年中追加资金、县财政追加资金以及社区向上级部门争取的其他资金。乡镇财会室分社区按月编制《乡镇社区可用资金情况表》和《乡镇专项资金收支结余表》,并发至各社区,使社区全面掌握和及时了解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同时上报县财政局。
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对各类专项资金按规定使用,不得相互挤占,不得当作经常性资金用于社区日常管理支出。对小康社区创建等部分重大专项,要求社区作出详细预算编制并上报乡镇财会室;部分专项资金结余将改变规定用途的,上报乡镇分管领导和财会室,由分管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严格规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奖金和福利发放,对社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理。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社区资金账户管理,健全备用金限额制度。社区开户由社区申请,经县财政局批复后统一办理,社区不得擅自开设一般户、专户、折子户等各种类别的户头,对备用金限额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分别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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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