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立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近日,杭州市出台《杭州市区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明确在对现行低收入群体实施最低保障政策和各项援助措施的基础上,当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持续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低收入群体生活品消费支出明显增加时,通过实施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及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超过价格上涨。
《意见》明确了联动机制的运行条件、临时价格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该市财政部门将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上月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分档确定城镇、农村低保及困难家庭实际享受待遇人员当月补贴标准。根据目前的物价水平,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10%-13%之间,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27%。按现有低保水平测算,补助标准为城镇96元/月,农村73元/月,区级救助圈救助对象的补贴金额为上述联动补贴标准的75%。按上述水平测算,财政每年将增支2400余万元。
这次出台的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将作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并与之衔接,共同构成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体系。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