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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四项措施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一是加大民族经济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而相应增加。对少数民族低收入农户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并适当降低项目申报条件,提高项目补助标准。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民族村村庄整治、“康庄工程”、“村村通工程”道路、闭路电视、改水改厕、农田水利等建设项目,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给予补助。对少数民族整村下山移民,在享受省市县下山移民补助政策的同时,再补助每户移民建房资金5000元。

  三是加大民族教育扶持力度。设立县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20万元,每年从县人民教育基金中安排10万元,用于扶持民族教育事业,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而相应增加。对少数民族小学生、初中生免住宿费。

  四是加大民族医疗卫生扶持力度。优先支持民族乡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六件”医疗设备购置。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对特别困难和低收入少数民族重病户住院医疗费的补助。

  (苍南县局  陈青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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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