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日前,安吉县出台《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0年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县财政统筹规划,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逐步提高用于乡镇、村(社区)文化建设的投入比例。
县政府从2008年起新增100万元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县财政每年安排人均2元经费用于各乡镇文化活动,各乡镇按照不低于每年每年2元的标准予以配套。乡镇文化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员及公用经费足额安排。文化专项资金投入比例随经济增长相应提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发展文化产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参与文化设施建设和发展文化产业的,按照规定给予政策优惠。文化项目建设的奖励资金随项目落实到乡镇、村,并与建设“中国美丽乡村”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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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