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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财政局“五力齐发”做实做细绩效评价

  今年以来,楚雄州财政局通过“以评促管”,进一步赋能预算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全面覆盖。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组织全面开展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州级各预算单位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包括2022年州级预算安排的全部项目支出和州级预算安排部门的所有资金,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通过绩效自评,增强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 

  多维审核。进一步完善“单位初审、财政抽查”的评价结果审核办法。绩效自评由预算单位进行初审,主要是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重点核实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是否如实反映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在单位初审的基础上,选取30家州级预算单位进行自评抽查,通过对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审核,复核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确保绩效自评结果客观如实反映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突出重点。聚焦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结合人大、审计等监管部门意见,选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等5个重点项目以及楚雄职教园区建设项目、禄丰黑井古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7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作为评价对象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22亿元。通过重点评价,全面检视资金花得值不值、效果好不好。 

  协同工作。按照《楚雄州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明确的财政部门、州级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以及第三方机构职责,并全程跟踪服务、深度参与前期调研摸底、工作方案制定、收集核实资料、实地勘察调查、开展社会调查、撰写评价报告等环节工作,确保评价工作运行顺畅、协同高效。 

  结果应用。除继续将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外,通过对绩效自评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评选“优秀部门评价报告”等活动,引导部门和单位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同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实现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有机衔接,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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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