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创新跟踪指导机制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厅不断创新体制机制,通过跟踪巡检和典型引路,破解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政府采购市场更加透明、竞争更加充分、交易更加公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靶向精准施策,助企纾困发展。选取采购意向公开率、采购文件公开情况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率、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对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幅度5项重点指标,分析各州(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研判政策执行效果,按季度进行通报。同时,结合跟踪指导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出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措施,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监督预警功能,督促推动全省采购意向公开率提高到90%以上,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85%,让政策红利实实在在惠及市场主体。
二、定期巡检项目,助力统一大市场。在全省随机抽取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巡检,清理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问题。2022年已完成三期巡检,并在全省进行问题通报。2023年第1期巡检正在进行,重点对2022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梳理汇总16类典型问题,如变相限制外地企业、中小企业、新成立企业,向供应商转嫁交易成本,不及时、规范发布采购信息,不及时签订合同、拖欠合同款项等,形成“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良行为清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强化风险提示和社会监督。
三、先进典型引路,创新试点降成本。在清理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问题的同时,扎实推进昆明市、红河州、保山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试点,探索了一批经验做法,逐步在全省复制推广。昆明市、保山市探索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不见面开评标”和“零跑腿采购”,全程无纸化交易,供应商无需支出采购文件费、标书费以及交通住宿费用等,大幅降低了交易成本;昆明市、红河州搭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推行“政采贷”,支持中小企业利用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昆明市创新性地将保证保险运用到政府采购领域,鼓励供应商采用保险公司保函(保单)替代传统方式缴纳政府采购保证金,投入成本仅为原来的1%—2%,显著减少了资金占用,让中小企业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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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