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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财政:强化监管统筹兜牢县级“三保”底线

  红河州财政局多措并举,认真落实基层“三保”各项政策要求,扎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2021年底,全州13县市按国家标准,实际发生“三保”支出164.68亿元,“三保”支出保障责任落实较好。

  一、提高站位,扛实责任。红河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县级“三保”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兜牢“三保”底线的重要部署,州、县两级人民政府切实扛牢扛实主体责任,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批示调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构建起“县市负责、州级统筹、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坚决兜住县级“三保”底线。

  二、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三保”问题。为全面排查摸清全州县级“三保”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三保”支出保障能力,分管副州长牵头,对县市开展了绩效工资发放摸底调研。红河州州财政局组成4个调研组,深入全州13个县市及相关乡镇,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三保”落实等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州政府组织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调研组,对蒙自市、个旧市、石屏县、建水县等县市的基层财政运行和“三保”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调研(其余县市通过书面方式调研)。通过深入调研分析,全面摸清全州县级“三保”情况。

  三、完善机制,强化“三保”保障。2021年,制定《红河州县级“三保”工作方案》,加强对全州各县市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进一步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紧紧围绕红河州已建立实施的刚性项目支出及其标准、预算审核机制、“三保”责任落实机制、“三保”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国库库款管理保障机制、“三保”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三保”考核奖惩机制,抓好贯彻落实,认真承担好保障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

  四、统筹安排,分类管控县级“三保”工作。统筹用好省级各项支持政策,分类管控县级“三保”工作,对照各县市风险等级和县级财政运行风险,制定高风险县、中风险县、低风险县的管控措施,不断加强“三保”监测,统筹财力加大保障力度,科学调度优化库款保障水平。对存在支付风险的及时预警提示,及时研究防范措施,对“三保”保障有困难的,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防范风险升级。

  五、强化预算管理,切实提高“三保”水平。科学测算“三保”需求,按照国家和省级明确的“三保”范围及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做到“三保”事项应保尽保,严格编制“三保”预算。各县市在提请同级人大审议预算草案前,需报州级财政部门审核“三保”预算编制情况,重点审核“三保”财力是否完整合理、“三保”事项是否应保尽保、“三保”支出是否优先足额等。严格执行同级人大批准后的预算,坚决杜绝挪用预算资金、违规使用库款、无来源无法定程序新增预算等影响“三保”预算执行、占用“三保”预算额度的行为发生。

  六、突出“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科学合理调度库款,每月10日前将库款专项调度用于保障县级“三保”,切实保障基本民生落实到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明确规定各县市在“三保”未落实前,除应急救灾、疫情防控等特殊事项外,不得安排其他支出,全力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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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