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财政:合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县级“三保”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是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是财政部门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昆明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保”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在省财政的关心指导下,认真履行市级统筹保障帮扶责任,充分发挥县级主体责任,举全市合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一、高位统筹,强化组织领导。市财政局成立县级“三保”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挂帅、副局长重点掌舵,预算处牵头统筹,资金管理处室配合落实。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发挥会议传达学习、沟通落实作用,突出会议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能力。
二、制度引领,助力保驾护航。出台《昆明市“三保”保障工作方案》《昆明市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实施细则》《2021年县级“三保”分类施策管理举措》等制度,创新思路推行“3+N”工作措施,以工作方案搭建制度框架,以实施细则作为指导引领,以分类管理推动细化落实,有力保障县级“三保”责任落地落细落实。
三、分类管理,突出精准施策。市级履行统筹保障责任,加大区域财力统筹,优先向困难地区倾斜;县级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妥善防范化解“三保”风险。结合昆明实际,按较为稳妥财力来源口径计算,将县级“三保”风险划分为高、中、低风险三个等级,对高风险地区采取应急管控措施,对中风险地区采取约束性管理措施,对低风险地区采取管理引导措施,加强对县级“三保”运行监测。
四、源头管控,加强预算管理。主动培植涵养财源税源,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增强自我保障能力,确保“三保”保障有来源。严格按照“三保”保障范围标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比例、实有财政供养人员及基本民生保障人数,合理测算“三保”需求;按“全口径”预算管理规定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确保“三保”财力合理完整。建立县级“三保”预算事前审核机制,全面审核各地预算编制情况,及时提出问题意见,及时督促整改完善,年度预算草案报告按要求对“三保”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单独说明,确保“三保”预算审核严。
五、动态监测,强化执行约束。硬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同级人大批准预算,严控预算追加,除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原则上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政策,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可统筹整合资金及时调整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建立定期报告和重点关注制度,市级将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暂付款规模大、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地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加强库款运行监测提升保障能力,县级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收支,保持合理库款规模用于保障“三保”支付,保障工资在每月10日前足额发放,市级提高库款监测时效性,强化工资支付保障风险评估,及时预警督促困难地区合理安排支出顺序。
六、分析研判,加强风险防范。加强“三保”风险研判,密切关注县级尤其是重点关注名单地区,实时研判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动态评估“三保”特别是工资保障情况,对存在支付风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对执行中出现短收等原因,积极采取及时调减其他支出、调入稳定调节基金、盘活财政存量等方式解决;采取措施仍存在困难的,通过调度库款等方式精准帮扶,确保兜住国家和省级标准的“三保”底线。建立健全“三保”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主动做好舆情回应,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七、临时救助,兜住风险底线。2017—2020年,市级财政对县级的财力性补助从6亿元增长到11.7亿元,年均增幅达24.9%,远远高于全市支出增幅。针对部分地区因历史等原因导致的收支不平衡情况给予临时救助,市县共同努力做好财政收支平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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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