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财政:聚力推动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普洱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精神,围绕今年重点工作任务,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努力实现财政运行稳中有进。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25亿元,同比增收3.41亿元,增长8.3%,增幅排全省第6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2.3亿元,同比增支14.92亿元,增长5.8%,增幅排全省第4位。
一、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谋求发展新动能助推高质量发展
普洱市财政局把握“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策机遇,聚焦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主动求变、不断创新,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出了《关于强化财政资源统筹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6个方面25项措施,统筹财政资源,规范预算管理,推动普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落实省级分享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收入增量部分全额留归各县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市级不再调整。对省级明确给市级的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市级税源培植专项资金,鼓励县区培植财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降低县级对上级的财力依赖。二是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实施高质量发展成效奖补政策,根据省级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市级将按高质量发展成效、财源培植成效、财政管理评价等因素,对获得省级奖补的县区进行额外奖励,激励各县区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二、以推进预算指标账试点释放财政改革活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今年8月,省财政厅将普洱市列为预算指标账试点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省财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市本级和宁洱县作为预算指标账试点市县已于8月底完成上线运行。9月15日至17日,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组成调研组到普洱市开展预算指标账试点工作调研,对普洱市推进预算指标账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目前,试点县区和单位上线运行正常,预算指标账试点改革成效逐步显现,试点经验成果将成为全国推广运用预算指标账的标杆。一是政府预算全面纳入指标账核算,全面反映收支预算,实时掌握财政收支平衡情况。二是实现指标对支出的直接控制,当资金支付申请触发系统控制规则时,自动阻断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实现“资金跟着项目走、无项目不支出”的管理流程,达到“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基本控制机制,增强预算约束力。四是将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指标控制,杜绝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单位资金,有效统筹财政资源,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三、以兜牢“三保”底线打造民生财政助推高质量发展
基层“三保”关乎基层政权稳定、关乎民生福祉,是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石”。兜牢“三保”底线,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民生财政”的具体体现。2021年,全市“三保”支出预算数168.51亿元,1—10月执行数为120.5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1.2%。市财政局切实把做好“三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增强做好“三保”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把“三保”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政令财行”意识,坚持“三保”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全力保障好义务教育教师等重点群体工资发放。二是实施市对县级的“三保”支出计划审核机制、绩效考核奖审批制度,通过程序合规性的前置审核,督导县级科学合规配置财政资源。三是认真落实直达资金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
四、以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保障责任担当助推高质量发展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确保财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发挥作用,是财政部门的重要政治任务。2020年2月至2021年10月31日,全市财政共下达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5.7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19亿元,省级资金6.45亿元,市级资金2.46亿元,县区级资金2.68亿元。2021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重大疫情防控及应急经费2亿元,截至10月30日,已安排下达1.99亿元。为应对严峻的边境疫情防控形势,市财政局及时下达疫情防控资金,为普洱市取得“阵地不失、疫情不入、人心安稳”的重要阶段性成果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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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