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政多措并举支持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云南省财政厅及时出台实施方案,多措并举支持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细化财政支持政策强化保障能力。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2021年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7亿元。继续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2021—2023年,在88个脱贫县延续实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2024—2025年,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调整资金支持范围,优先用于产业项目。推动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延续完善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土地增减挂等财政政策措施。
二、明确财政支持任务突出保障重点。落实好投入保障,支持“找政府”APP建设,建立“双绑”机制、建立股份合作机制等。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对各项工作成效突出的安置点予以奖补,筹集资金对进城集中安置的800人以上大型安置区脱贫人口的物管费和水电费给予补贴。支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食品牌”打造,支持“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和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脱贫地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能力。
三、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继续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加强资金日常监管,降低资金违规使用风险。继续加强涉农资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常态化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充分借助审计、纪检监察等力量,加强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开展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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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