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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腾冲财政:体制改革出实招乡镇激发新活力

  为破解新时期财政发展瓶颈,进一步激发基层财政自我发展动力,持续夯实财政“三保”能力,腾冲市全面启动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并于2020年制定下发《腾冲市乡镇财政体制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行新体制。

  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呈现四大亮点。一是对超收上解的基数做了调整,原体制的超收上解基数以2002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基数,新体制以2017-2019年完成的税收收入平均数为基数。调整后仅超收上解财力2020年就下沉到18个乡镇共12847万元,极大的提高了乡镇的保障能力,特别是财政困难乡镇的保障能力。二是核定乡镇标准财政收支基数,充分考虑了乡镇财政供养人数、辖区内村委会的数量、乡镇人口数、镇政府所在地距县城的里程数等各项因素,对乡镇进行了分类确定,核定标准财政收支基数。三是建立激励机制,设立收入超基数奖、收入增长上台阶奖、消化赤字奖,充分调动乡镇当家理财、培植税源和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四是将乡镇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额留给乡镇,专项用于集镇开发。

  实行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后,财力大幅下沉乡镇,实现了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规模下降的情况下,全市18个乡镇财力不降反增,综合财力增长4376万元,增10.4%,市级对下补助支出增10581万元,增16.3%。如,腾冲市北海乡,曾是腾冲市三个贫困乡之一,2020年实行新体制后,北海乡可用财力较2019年增加363万元,不仅实现了脱贫摘帽,兜牢兜实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三保”底线,还腾出了一部分财力推动“美丽集镇”建设,建设了集镇公共卫生厕所1座、机关单位公共卫生厕所8座;对农贸市场风貌提升改造力度,进一步规范摊点和区域划分;统筹整合停车场2800平方米,建设集镇污水处理厂1个,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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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