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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圆满完成云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目标任务

  2020年,德宏州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2162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823万元、省级资金205.5万元、州级资金598.8万元,圆满完成云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目标任务。

  德宏州按《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将上级补助资金及州级配套资金及时分解下达至各县市,能够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各项任务;制订了比较完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系统;征收工作程序规范;采取了多种措施分配公租房,有针对性地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管机制,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在德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老旧小区相关管理政策文件、技术导则及年度计划,老旧小区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对照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德宏州圆满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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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