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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牟定县财政:三举措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助推构建大监督格局

  近年来,楚雄州牟定县财政局立足部门职能职责,注重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健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着力推进财政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财政资金使用风险,有效推动了财税政策贯彻执行、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积极助力全县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构建,为牟定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一、完善制度,推动财政监督规范化。制定出台了《中共牟定县委 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牟定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牟定县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联合县扶贫部门下发了《牟定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牟定县扶贫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了扶贫资金、资产的管理。同时,建立了扶贫资金支出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通过充分运用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监督、会计管理等财政管理手段,加强财政资金内外监控,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严格民生、扶贫等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开支,形成了一系列有力推动资金支出的长效机制,为从源头预防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率和安全装上了“安全阀”。

  二、部门联动、推动财政监督经常化。注重沟通对接、整合监督力量,与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联动开展财税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联合县审计局、县税务局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对全县112家预算单位进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减税降费”“六稳六保”等财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财税政策执行精准。联动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检查。联合扶贫、农业等部门定期开展以财政扶贫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等为重点的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专项检查;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县扶贫资金,沪滇扶贫项目开展结余资金“清零”、项目效能“回头看”等专项检查,以绩效目标管理为重点,做到按季度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反馈和交办存在问题,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确保交办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联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联合县纪委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重点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以及作风不实等违纪违纪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使用效益,助力脱贫攻坚。配合县人大、县政协开展监督。主动提出议题报人大、政协,通过人大调研、政协调研和视察等方式开展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推进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开展全县预算单位财政督导。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从2020年开始,按照每年随机抽取30%左右的预算单位的计划,选取40家预算单位,开展财政资金安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督导,确保3年内实现对全县预算单位财务指导监督全覆盖。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利用群众及社会监督力量,推动财政监督。通过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等信息,促进预算执行,监管资金使用。及时按法定时限及程序,向社会公开了57个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将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方案、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将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工程量、工程造价等内容向村民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定期提请县人大、县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评议,加强监督检查。

  三、科技助力,推动财政监督高效化。以“金财工程”建设为切入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财政资金实施动态监控。在全州10县市中率先实现在财政一体化系统集中核算财政专户会计业务,完成会计核算由单机版财务软件核算到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核算的过渡。重点推进和运行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各级下达的扶贫专项资金单独标识导入系统,对扶贫资金的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绩效目标等各个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发现资金使用不合规、不及时等问题,系统及时预警提示、督促整改。推进并运行了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PPP项目管理系统、部门预算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等,充分应用科技手段,推进财政监督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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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