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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政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随着最后一批贫困县宣布摘帽,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脱贫难度最大的云南省告别了困扰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为支持云南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2015—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达816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投入达1841亿元,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云南4800万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和关心关爱,充分体现了财政部等中央国家机关对云南脱贫攻坚的大力支持指导,充分体现了云南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的坚定决心和勠力奋斗。

  在党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积极筹措增加资金投入,锐意进取创新使用方式,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资金监管,以实际行动践行财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使命担当。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打赢脱贫攻坚战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次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扛稳扛实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党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2018年成立了云南省财政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从全厅抽调16名业务骨干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指导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强化财政脱贫攻坚力量配备。统一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财政脱贫攻坚各项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多渠道筹措增加资金投入,保障脱贫攻坚粮草军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在中央财政和其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云南省财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建立稳定增长的扶贫资金投入机制。2015—2020年,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16亿元,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841亿元。上海市、广东省对口支援,中央部门和企业定点帮扶等各类社会帮扶资金投入407亿元。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安排206亿元、中央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安排58.6亿元,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渠道加大投入,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实施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2018年,云南省开始实施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改革。改革资金分配方式,主要实行因素法分配并切块下达各地,保障贫困县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全省平均增幅;改革资金下达方式,所有涉农资金由省财政厅按照“云财整合”文号下达,淡化了部门色彩;改革项目资金管理方式,省级部门不限定资金具体用途,取消涉农资金“专款专用”模式下的绩效考核方式,实现了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有效推动贫困县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彻底解决县级“不能整”“不敢整”“整不动”等体制机制问题。此项改革得到了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

  四、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深度贫困地区,确保扶贫资金投向精准。坚守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和标准,落实精准扶贫要求,确保脱贫攻坚焦点不散、靶心不变。2015—2020年,足额安排教育扶贫资金,支持全省88个贫困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两免一补”、营养改善和其他各类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足额安排健康扶贫资金,支持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足额安排资金支持130万“四类重点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巩固提升195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筹措676亿元资金,支持99.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在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同时,扶贫资金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在中央新增云南省“三区三州”108亿元资金的基础上,加大省级投入力度,支持迪庆州、怒江州完成脱贫攻坚三年实施方案。逐县研究27个深度贫困县脱贫难点,脱贫攻坚资金硬缺口由省级财政兜底解决。

  五、构建“1+4”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脱贫攻坚资金监管提出明确要求。云南省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的要求,积极探索,构建完善“1+4”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推进扶贫资金在线动态监控,全省累计有2607亿元资金纳入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共核实处理预警信息11709条,拓宽监控平台数据运用广度;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2020年20987个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比例达99.8%,实现扶贫项目资金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探索创新建立全省统一的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平台,累计公开26568条扶贫信息;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切实整改中央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审计、人大、国家成效考核、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88个贫困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持续挂牌督战作战,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全省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支出率分别达94%和89%,提前一个月完成财政部要求的支出目标。2019年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在全国获得优秀。

  下一步,云南各级财政部门将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支持脱贫地区进一步发展,优化完善支持政策,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认真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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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