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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财政:四举措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20年,景洪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等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一是强化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实行零基预算管理,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市级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在上一年度年初预算基础上,按照不低于3%比例压减。

  二是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项编细编实,确保各项经费支出有理有条。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确定预算总量。

  三是强化执行约束。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往年度“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完善支出管理制度,规范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三公”经费动态监控,对预算单位基础数据和基本支出体系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做到监督管控动态化、厉行节约常态化。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口径一致,格式规范,切实提高“三公”经费预决算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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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