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嵩明县财政:全面完成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0年以来,昆明市嵩明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嵩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稳增长、强保障,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全面完成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稳增收、优结构,握好财政收支“一杆秤”。一是抓整合增财力。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和清理盘活力度,2020年盘活存量资金4137.17万元,同时,强化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分析,跟踪监控主体税源及重点企业的运行情况,科学研判收入趋势,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确保收入颗粒归仓。截至2020年12月24日,嵩明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1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30900万元的100.4%;较上年同期增加19304万元,增长17%;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7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0000万元的123.2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20万元的138.44%,同比增长38%。二是优结构增效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采用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编制全年预算,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把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预算编制的前置环节,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压减8.67%,对重点项目、新增项目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对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绩效目标模糊、项目前期不到位的项目,退回单位重新修改完善,并将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结合财力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远近结合,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坚决兜底兜牢县级“三保”底线,截至目前,“三保”支出139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8%,确保县级工资按时发放,疫情防控、基本民生、基本运转需求得到保障。
二、筑同心、强信心,答好疫情防控“加试题”。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嵩明县财政局靠前指挥、迅速部署,及时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嵩明县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5个配套方案,领导干部主动下沉到荒田村等4个村(社区)开展网格化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对702户2584人逐一进行了排查登记,设立党员先锋岗,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第一时间拨付防疫资金,截至目前,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441.63万元;给予包保村组“大消毒、大清扫”爱国卫生环境整治经费3万元、疫情防控经费2万元,积极动员驻嵩金融、保险、电力、通信等机构筹措物资6.2万元,为坚守在疫情一线的英雄“逆行者”解决后顾之忧。
三、暖企心、稳民心,跑出复工复产“加速度”。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加快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恢复正常运行,截至2020年11月底,实现减税降费26363万元、各项社保减免约11689.79万元、城市道路占用费降低收费金额24.85万元、为企业减免电费2097.91万元。二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印发《关于减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房租的通知》,截至目前,减免各类房租共计1527.75万元,拨付企业补助资金共计7115万元。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帮助粮油公司完成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向农商行贷款1500万元,为公司生产经营、稳产保供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补短板、提质效,支持打赢脱贫“收官战”。一是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投入,截至目前,共拨付扶贫资金7102万元。二是落实困难人群保障补助资金,统筹各级城乡困难生活补助2156余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金、价格临时补贴等足额按时发放。三是保障教育投入,截至目前,拨付教育经费61245万元,充分保障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维持运转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需要。
五、增投入、强保障,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战”。一是在上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嵩明县共计投入生态环境治理、污染防治相关财政资金17527.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为349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为28.87万元,债券、专债、抗疫特别国债三项债券资金73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6700万元。相比2019年度生态环境项目支出4652.6万元,同比增长276.73%。二是共为11个生态环境治理、污染防治相关项目提供强力的资金保障。通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污水处理设施配套、铺设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截污、河湖治理、水源地保护、生态环境监测等举措,嵩明县主要水体水质、空气质量、晴天指数、人居环境、土壤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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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