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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被财政部评为“优秀”等次

  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绩效管理深度嵌入到预算管理中,构建以“政”领“财”、提“质”增“效”的绩效管理新模式。近日,财政部对2019年度地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云南省被评为“优秀”等次,居全国各省(市、区)第6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任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事一体、资源统一调配的工作机制。全省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财政局都明确预算绩效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在省级指导下,州市、县市区财政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绩效管理模式。

  二、搭建制度框架体系。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出台目标审核、运行监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省级部门预算管理“五个挂钩”考核办法等一揽子制度办法,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规范性支撑。16个州市均已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出台配套办法118项。

  三、加强绩效目标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审计、高校、行业领域的专家参与绩效目标重点审核,现场答辩、现场评分,省本级2020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得分低于70分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参照省级模式,16个州市本级98.21%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91.86%的县级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四、健全事中运行监控。省级建立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较低或偏离预期目标的项目,预警并督促部门采取措施予以纠正。16个州市纳入绩效运行监控的本级项目支出金额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5.11%,县级纳入绩效运行监控的项目支出占县级项目支出总额的81.88%。

  五、做好事后绩效评价。2019年,省财政厅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特色小镇”等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的22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09亿元。根据评价结果核减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11.9亿元。实现“四本预算”绩效全评价,构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体系。开展县级党校建设等4个项目到期政策评估,提出调整建议,专项资金管理从“只进不出”成为“有进有退、有增有减”的动态活水。16个州市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规模占本级项目支出总额的149.27%(含部门自评和财政对部门的整体支出、政策中期和重点项目评价),县级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支出占项目支出总额的69.37%。

  六、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坚持组织保障先行,措施方法先试,督导与服务同落实,建立“全天候、多层次”的工作督导机制,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规模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一,财政部多次在全国推荐云南预算绩效管理经验做法。云南省扶贫项目绩效管理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优秀,奖励资金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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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