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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扎实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财政部关于普法宣传责任制的工作要求,近期,云南省财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法典专题集中学习,厅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民法典>开展财政政策制度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从5个方面扎实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

  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云南省财政厅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求实》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文章,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到会进行专题辅导,从民法典立法背景,编纂意义、组成部分等方面进行解读,指导全厅领导干部从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财政部门履行职能、行使职权过程中不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

  二、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发挥国家机关学习民法典的“领头雁”作用,要求全厅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观看司法部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推出的12期《民法典开讲》公益系列讲座,以及全国普法办组织举办的民法典学习公开课等;同时,以通篇学习民法典1260条为目标任务,由各处室、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制定民法典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下学习活动。各处室、中心处级领导干部要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主动带头学法、讲法,组织、指导、监督处内党员干部参加民法典学习活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三、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收集整理中央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宣传机构制作的各类民法典公益宣传片、宣传标语等,通过厅机关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以《云南财政》杂志、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载体,通过民法典条文连载、知识问答等方式,加大民法典宣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国普法”“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参加中宣部、司法部举办的民法典知识答题活动,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财政政策制度文件清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的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开展财政政策制度文件清理工作,切实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民法典权威。按照“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标准,清理代省人大起草的地方性法规1件,代省政府起草的政府规章1件,代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以及出台的财政政策制度文件48件,均分别按照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

  五、征订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征订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百问》、《民法典案例读本》等宣传图书发放全厅干部职工学习,用典型的民事案例普及讲解民法典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引导大家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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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