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财政: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厉行节约显成效
近年来,红河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修订完善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多个配套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务支出标准,着力构建可执行、可操作的制度规范体系,促进“三公”经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刹住了奢侈浪费之风。
2019年1—9月,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同比减少2065.99万元,下降8.9%,有效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其中,公务接待同比减少16.2万人次,下降22.5%,接待经费支出同比减少1318.39万元,下降20.4%;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同比减少214.6万元,下降2.2%;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同比减少53.41万元,下降46.9%;会议经费支出同比减少166.18万元,下降6.1%;培训经费支出同比减少313.41万元,下降7.6%;论坛、庆典举办经费实现“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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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