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腾冲市财政局:“三举措”提升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
为强化财政监督、规范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云南省腾冲市财政局把预决算公开工作作为执行新预算法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采取三举措,不断提升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
一、规范公开提质量。高度重视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思想和行动上与财政部、省、市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保持高度一致。确定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需公开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预决算信息。确定公开时限,各乡镇、部门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各部门所属二级单位的预决算公开由本部门负责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根据省市下发的部门预决算公开模板,统一全市预决算公开模板、内容。统一公开形式,市本级一级预算部门的部门预决算除财政集中公开外,各部门还需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查阅、监督,促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预算公开和2018年度决算公开公开面达100%。
二、通力协作促完善。为进一步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让预决算公开更加健全、规范,在各部门加强自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财政局各个股室通力协作促预决算公开更加完善。明确以预算股为预算公开的管理部门,国库股为决算公开的管理部门,各业务股室具体指导相关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和自查完善的工作职责。强化财政监督股作用,及时介入检查,对不完善和缺漏的问题反馈到各业务股室,督促各部门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对在预决算公开和自检自查工作中发现的公开说明、公开表格、预决算批复数据不一致,公开的表格内容、图表显示不齐全,公开说明的模板内容未全部修改,预算支出情况未细化至科目分类等问题一一进行指导完善。
三、抓好整改获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党组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和质量要有较大提升”“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相关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2019年9月,从预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及时性、细化程度、公开渠道等方面,对在2019年度预算公开和2018年度决算公开自查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有效提升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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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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