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与管理实现“一网通办”
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安排部署,按照财政部关于“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相关要求,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更加便捷的管理服务,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改革相关事项的通知》,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和基本信息变更备案的方式、流程、时限、管理等事项进行改革,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此次改革呈现三大亮点。
一是全程网上审批。为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与变更备案审批办理方式由原来的“纸质申请+网络申请”变为“一网通办”,全程通过网络实现申请、受理、办理、办结工作。
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将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完毕承诺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或信访举报的核查时间不含在内)。审批办理时限仅达到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的一半。
三是精简审批材料。办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和变更备案时,申请人均不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3项资料,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代替。云南省财政厅将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自行核验相关信息。
通过改革,彻底改变了传统管理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人要从全省各地前往云南省财政厅提交申请资料的局面,极大解决了申请人成本大、耗时长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了会计服务行业的营商环境,切实激发全省会计服务市场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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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