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财政局六项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019年1月30日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云南省曲靖市财政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加强政治建设、凸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政治责任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曲靖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工作责任落实机制
始终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局机关党委与各支部分别签订年度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党风廉政责任层层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各支部、各科室及每个党员干部肩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三、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按照中央、省、市学习要求和重点,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支部主题党日、干部在线学习等为抓手,推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教育与财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党员“四讲四有”标准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对财政的审计检查和市委第七轮巡察提出的问题,把查摆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以整改成效推动财政事业不断发展。
四、夯实党建基础,提升基层党建工作
以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全面落实党组织管党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专人专职抓党建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了党的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2018年全年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三会一课”240余次,其中处级党员干部上党课9次,开展专业知识讲座4次。制定“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项目清单,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加强规范化党组织建设,3个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命名授牌为“规范化党支部”,1名党员、1名党务工作者、第六党支部被市委通报表扬。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现金使用、干部任免等问题,一律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工作行为,保障了各项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切实提高班子的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认真落实行政绩效管理、成本控制、行为监督、能力提升等实施细则,提高整体效能。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开展内部专项督查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开展明察暗访,制发督查通报6期,以有效监督促制度落实。
六、抓实干部教育管理,提升廉洁从政意识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战略部署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财政干部安全、财政资金安全,持续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深入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切实解决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