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近年来,昭通市高度重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市共有7个县区被省财政厅列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每个县获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加上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目中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全市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累计1.4亿元,另外通过融资担保方式撬动银行信贷资金6400余万元。通过这些资金支持,在236个行政村(社区)成立了村集体资产公司、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作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合法市场主体和有效经营管理平台。发展的方式包括兴办经济实体、发展物业经济、经营农村服务业等。累计已实现村集体收入900余万元,村均增收3.8万元,共有1万余贫困户通过分红、务工等方式实现收入1700万元,户均增收1500元。实现了村集体经济增长、村民收入增加,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显著,有力地助推了脱贫攻坚。
一、突出党建引领,强化组织保障
昭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决战脱贫攻坚的重要措施,建立健全考核评议机制、责任落实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考核压实责任。昭通市委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加大在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中的占比;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目标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纳入脱贫攻坚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督导、检查的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督查机制。
二是坚持部门联动。组织、财政和相关部门发挥部门优势,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组织部门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督促考核等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清查登记和量化确权等工作。各县、乡都成立了以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领导组,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组织、财政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是切实落实激励措施。集体经济强不强,核心在于支部怎么抓。为切实调动村干部带领群众抓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昭通市委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组织活力逐步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的办法的通知》,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业绩与村干部报酬、绩效考核挂钩。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超过2万元的,全部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年收入2万元以上的,实行村组干部待遇补贴,补贴标准按年度分段提取、累计补贴方式计算。
二、实行公司化运营,构建发展“新平台”
获得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支持的行政村(社区)成立集体资产公司或专业合作社,作为项目实施承接的主体,也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了合法市场主体和有效经营平台,破解长期以来发展集体经济政经不分、无市场主体、无运营平台的问题。例如,盐津县于2017年被列入全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以此为契机,盐津县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一把手”工程,通过“一改三化五统一”,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新模式。“一改”即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村(社区)为单位,盘清资产,确权登记,赋予村民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三化”即公司化运营、股份化改造、多元化发展;“五统一”即统一注册、统一构架、统一章程、统一挂牌、统一培训。盐津县还改革资金投入方式,将1000万元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金融机构按1:10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村集体公司,已发放贷款6400余万元。在全县94个村(社区)成立了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公司,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人、按份共有、股份合作,多元化发展,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打造“村集体公司+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大力发展适宜产业,涌现出敦厚、龙茶、龙塘等一批产业发展势头较好的村(社区)。
三、探索多元化发展,打好增收“组合拳”
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的推动下,村党组织盘活资源,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多元化发展集体经济形式,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一是盘活集体资源。充分利用荒山、荒坡等闲置集体土地,发展种植业、观光休闲农业等取得集体收入。例如,彝良县洛泽河镇龙潭村利用项目资金40万元与社会资本合资注册成立“彝良县守信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利用356亩村集体闲置土地种植红叶石楠、月季等花卉,发展绿化园林项目及乡村生态绿色旅游业。吸纳贫困户74人在基地务工,人均收入2000余元,苗木上市后预计每年集体收入30万元。
二是兴办经济实体。村级发挥自身优势,发展农业企业、兴办种植养殖、加工型等经济实体,增加集体收入。例如,盐津县落雁乡龙塘村利用项目资金成立村集体公司,种植花卉苗木、生态有机“状元米”和生态养殖。2017年集体经济收入16万元,解决贫困户就业15人,带动全村125户群众增收。水富县两碗镇两碗村整合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60万元、扶贫贴息贷款40万元、产业扶贫项目资金20万元成立水富县两碗镇马胡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户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等多种形式入股,带动贫困户13户42人增收脱贫。集体经济每年分红3万元。
三是发展物业经济。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专业市场、标准厂房、商业门面等物业项目,通过自主经营,出租经营等形式获得集体收入。例如,鲁甸县文屏镇砚池山村利用城乡结合部的优势,利用项目资金50万元在闲置的集体土地建设集贸市场,通过出租摊位和收取停车费、市场管理费取得村集体收入。今年7月投入使用,已产生集体收入2.4万元,带动70人余人务工,其中贫困户10人,月人均收入2000元。昭阳区永丰镇新民社区投入项目资金640万元,依托易地安置点建设绿化广场,配套建设停车位1000个用于出租,社区每年可实现集体收入40万元。水富县云富街道办事处玛瑙村利用项目资金80万元购买商业门面用于出租,每年增加集体收入1.5万元。
四是经营农村服务业。鼓励村集体创办家政、环卫、养老、道路养护等服务业,增加集体收入。例如,昭阳区大山包镇大山包村购买微耕机为群众提供耕地服务,每年集体收入可达20万元。彝良县角奎镇大河社区利用项目资金40万元成立家政服务公司,盘活社区闲置的临街铺面开展保洁和搬家业务,已实现集体收入10万元。盐津县普洱镇小河社区针对集镇交通拥挤、运营不规范等问题,利用项目资金成立农村客运公司,2017年集体公司实现收入11万元,实现集体收入5万元,吸纳就业人员120个,年人均务工收入6000元。
四、聚焦脱贫攻坚,共享发展红利
各级党委、政府发展村集体经济聚焦脱贫攻坚,把其作为带动农民增收脱贫的重要举措,让贫困群众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
一是安排项目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安排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瞄准贫困村、贫困户,结合脱贫攻坚进行产业布局,围绕每个贫困村有1至2个产业发展项目、每户贫困对象参与1个增收项目的目标安排。
二是健全集体经济与贫困户利益连接机制。鼓励支持贫困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带资入股、土体入股村集体公司,引导贫困户就近到集体经济公司务工,获得分红收入和务工收入。
三是探索建立结对帮扶机制。鼓励各县区突出特色优势,集中力量兴办一批有规模、有效益的龙头企业。各村之间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开展结对帮扶,探索强村带弱村、先富帮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例如,昭阳区洒渔镇大桥村突出苹果优势产业,组建馨桥集体经济公司,利用项目资金620万元兴建苹果仓储冷链物流园,带动仓储、物流、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发展,每年可实现村集体收益200余万元,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对镇内不具备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居乐、新海、巡龙、弓河4个“空壳村”,引导其将获得的126万元项目资金入股馨桥集体经济公司,每年按10%股金分红,村均实现村集体收入3万余元。盐津县普洱镇桐梓村利用项目资金47万元成立桐梓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带动本镇另外9个空壳村种植蔬菜,通过村集体公司统一销售,实现集体收入20万元,村均收入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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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