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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提升资金管理绩效

  一是推进预算编审体系改革。2018年,丽江市财政局通过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审方法、规范预算编审程序、健全预算标准体系等措施,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着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从2018年起,取消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基数,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依据有关政策和市级当年财力,结合当年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政策标准和项目入库情况,据实逐项审核确定年度支出预算。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改革财政支出固化格局,增强财政投入的实效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二是全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制定出台了《丽江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将预算执行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实现2018年年初预算项目财政资金绩效全覆盖。

  三是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建立透明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组织丽江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预算公开实行同一平台集中公开,在规定的时限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政府债务限额等,进一步强化部门公开主体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

  四是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在2018年实现了省级、市级、古城区和玉龙县三级覆盖,实现人大对预算决算全口径审查,实现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效益性为目标,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相关审计、整改及反馈工作。加大对民生资金、扶贫资金、预决算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乡镇会计核算财务系统建设试点,规范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会计行业管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着力构建财政事前、事中、事后的“大监督”机制。

  五是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制定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制度,全面开展政府性债务排查清理工作,完成了所有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同时,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开展各类金融机构清理整顿,积极开展金安桥电站风险化解工作,加大打击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力度,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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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