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是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对下专项转移改革深入推进,财政专户管理不断规范,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大幅压缩,管财理财水平不断提高。“营改增”、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改革顺利推进,将全市5701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范围。
二是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得到推广运用,2015年以来,全市共申报PPP项目19个,目前7个项目进入省部级示范名单,其中,财政部PPP示范项目4个,总投资21.43亿元。筹备成立了弥勒市特色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入启动资金4000万元,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290万元,西三可邑、红河“东风韵”、太平湖森林公园、红河水乡特色小镇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政府债务管理全面加强。成立弥勒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弥勒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融资举债行为逐步规范,政府债务严格控制在限额内。
四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拓展。驻市中央、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有序向地方分离移交,2017年12月底3家央企与市水投头公司、供电公司签订移交框架协议,移交309户。国有资产监管体系逐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规范运作,全市纳入快报统计的5户市级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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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