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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
中央八项规定抓紧落实“负面清单”整改要求

  根据文山市纪委转发《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近日,文山市财政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对照省、州、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梳理的149条“负面清单”,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出贯彻落实措施。7月13日、24日、31日,文山市财政局先后三次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分别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梳理的“负面清单”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公务接待和严禁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工作纪律等,进行了逐条学习和细化讲解,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同时,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梳理的149条“负面清单”印发给每一名干部职工,并上传至全局QQ工作群,督促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带头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对照查摆整改,严防“四风”反弹复活。在学习中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讲解,讲清楚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准做”。通过学习,结合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深刻反思,查找自己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不足,进一步端正思想,改进作风,遵规守纪,恪尽职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觉引以为戒,不心存侥幸,不顶风违纪,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要求落到实处,为促进全市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督查,对照“负面清单”认真抓好整改,并重点对上班纪律、工作作风、上级交办事项等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筑牢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的思想和制度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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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