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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麻栗坡县出台《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快全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确保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对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政策,文山州麻栗坡县制定出台了《麻栗坡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从2018年2月12日起施行。

  《办法》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的范围、贷款原则、贷款发放与资金使用、贷款资金偿还与保障机制、资金监督与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要求,对贷款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得用于项目范围外以及其他商业开发建设项目,并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规范使用,以确保资金安全。同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并报县财政局备案,完整、规范、清晰地进行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票据合规,相关附件和手续齐全。

  同时,《办法》要求财政、审计、住房保障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监督、审计和管理,确保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有效使用。对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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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