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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体系

  曲靖市通过整合已出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资源,统筹协调各项资助措施,坚持“兜底线、补短板、促攻坚、惠民生”原则,按照“对象精准、力度精准、分配精准、发放精准”的要求,从政策上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所有学段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获得精准资助。

  一是学前教育资助。按每生每年300元标准给予省政府助学金资助,资助面由现行的10%扩大到30%。

  二是义务教育资助。按每生每年800元标准给予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同时,对寄宿学生按小学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按每生每年2500元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免除公办学校学杂费,民办学校免除公办学校标准部分;按每生每年2500元给予生活费补助。

  四是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一二年级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国家助学金;免除公办学校学杂费,民办学校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高出部分可继续收取;根据“雨露计划”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五是普通本专科教育资助。对普通高校本专科、民族预科按每生每年3500元给予一定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考取一本院校(含预科)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取本科(含预科)的,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学费奖励;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在校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政府贴息。

  六是研究生教育资助。除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普通全日制学生按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13000元标准给予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在校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政府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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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