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财政部门认真做好政法工作经费保障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各级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建立“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将西双版纳州国有农场派出所社会职能移交地方后一并纳入公安经费保障范围,为构建平安、和谐西双版纳作出新贡献。
国有农场派出所社会职能移交地方以来,西双版纳州各级财政部门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统筹各级财力,对农场派出所所需的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费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制定的保障标准纳入年初预算进行保障,保证了农场派出所人员工资和各种津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保证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按规定的科目和标准安排,确保政法机关正常运转。同时,中央、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有效缓解了国有农场派出所办案资金短缺、技术装备陈旧、办公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办案资金的投入,提高了农场派出所在案件侦破、案件执行、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办案效率,有力的保障了社会的长治久安;使用装备资金购置设备,使农场派出所办公办案自动化设备得到更新和充实,提高了装备水平和技术含量,增强了政法部门的组织、协调能力及信息上传下达的传递速度。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