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全面通过省级验收
近日,受省财政厅委托,西双版纳州级农发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聘请中介机构对景洪市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验收组分为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两个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情况、质量、效益发挥、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了认真检查。
验收组认为,景洪市2016年度农业开发项目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工程质量好,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管理规范,档案资料齐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可观,农民群众满意度高,各项工作均符合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景洪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综合开发”的原则,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设计水准和建设标准,坚持资金、科技等要素的综合投入,保证农业综合开发的规模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始终把质量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标准化施工、全程化监理、程序化财务管理,构建了专业监理、农发部门监管、项目区群众代表监督“三位一体”监理模式,实现监理、监督全程化,从项目申报、方案制定、组织施工,到检查验收、建后移交管护,都统一标准,认真把关,努力提高开发质量和水平,以保证项目长期发挥使用效益,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为精准扶贫增添助力,为项目区群众脱贫致富固牢基础,得到老百姓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拥护。2016年度景洪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入财政资金10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06万元,州、市级配套财政资金34万元,涉及勐龙镇曼景坎、曼南坎2个村委会,7个村民小组,共建2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受益面积0.68万亩。完成拦河坝3座,衬砌渠道14公里,渠系建筑物16座,埋设管道0.09公里,田间路带沟4.3公里。通过实施水利、田间道路硬化等措施,项目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改善和提高,满足了农业机械化耕作和规模化生产要求,为农业生产现代化、集约化、产业化创造了条件,为土地增效、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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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