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市四举措争取上级扶持资金成效显著
1—5月,弥勒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完成989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9%,增加17080万元,为全年目标任务数的36.6%。
一是认真研究政策。紧紧抓住区域战略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良好机遇,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找准突破点和结合点,紧盯上级政策动向,围绕新策划的重点项目,加快筛选和论证,确保一批项目尽快通过上级审批、核准。
二是强化项目对接。根据国家政策导向,以项目为依托,在项目遴选、项目申报过程中提高工作水平。积极引导各行业、各有关企业立足优势、挖掘资源,增强项目申报的可靠性和竞争力,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项目的申报部门、实施部门、资金管理部门要配合联动,不断强化协调配合,发挥财政、商务、经信、发改等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做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衔接,做深做实做细各项前期工作,充分准备,精准争取,促进专项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四是管好用好资金。对争取的专项资金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严防新增投资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严防用于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严防截留挪用、铺张浪费等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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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