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四举措开展预算执行进度同步监督调查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对2017年全省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开展同步监督调查的通知》的要求,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多举措开展预算执行进度同步监督调查工作。
一是部署及时,统筹推进。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及时下发文件,明确州级同步监督调查的对象、内容、开展的方式等,并要求各县(市)级财政局按照省级要求,及时开展此项工作。
二是结合实际,协调配合。结合西双版纳州实际,积极与省财政厅厅对口处室沟通联系,合理确定监督调查工作的时间和方式方法。同时,加强国库科、预算科及相关资金管理科室的配合,及时获取基础数据,为分析和开展监督调查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建立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按照省级相关要求,西双版纳州于4月建立全州预算执行进度同步监督调查工作情况的月报制度,并下发了相关的通知,要求县市财政局指定专人负责并按时上报工作情况。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执行情况。州级财政部门及时将预算执行进度不达进度末3位的州级单位及时通报给相关资金监管科室,并约谈该单位负责人,要求其详细上报各项目资金进度,对未及时拨付资金项目进行说明,督促排名末3位的州级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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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