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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2016年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

  2016年,德宏州财政部门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财政厅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八个方面取得成效。

  ——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年初,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及时对做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召开全州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同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成为常抓常议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到了上级部署及时学习贯彻、重要问题及时研究集体决策、有关工作及时部署认真落实。

  ——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位

  始终坚持把主体责任落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及时制定印发德宏州财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层层签订责任书,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等工作任务中,严格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做到了常讲常抓。同时,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县市财政工作制度,指导联系县市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业务工作及队伍建设。通过不断传递压力、压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地生根,“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坚持民主决策,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努力适应新常态。一是修订完善《德宏州财政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分管人事、财务和末位表态制度,重大问题事先交心通气、广泛征求意见。局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事,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二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财政政策制定权、项目审批权、资金分配权、行政管理权、机关内部事项管理权限进行了全面清理,认真分析查找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制定了科学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完善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共梳理个人廉政风险岗位 95 个、风险点95个、制定防控措施148条,内部机构廉政风险23个,职权廉政风险82个。

  ——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和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加强纪律要求和监督,“四风”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和纠正。局机关年内没有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二是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2016年下派驻村工作队员3名,全局92名干部职工挂钩帮扶4个村民小组86户建档立卡户。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利用走访入户调查基础资料,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帮扶计划及帮扶措施,并在改善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教育、卫生服务能力等方面积极想办法,出点子,努力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截至2016年12月,共争取协调资金1894万元(其中包括:明德小学学生宿舍60万元、综合楼209万元、文化活动室建设250万元、卫生室能力提升10万元、 “四位一体”500万元、坝育村道路硬化建设资金600万元),同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配送3头猪、6袋饲料和繁殖母牛一头。

  ——开展廉政教育,加强思想防线

  扎实有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领导班子成员亲自上党课,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增强了党性。及时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的有关通报,集中观看《永远在路上》、《西式民主怎么了》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做到了警钟长鸣。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廉政谈话,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共计51人次。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党章党规网络测试工作,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成为常态,形成了党政一把手抓总、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进一步筑牢了财政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党务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深入打造阳光财政。一是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专项资金安排公开公示和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除部分涉密部门外,州本级75个预算部门,通过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二是涉及民生的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在财政外网全面公开政策、资金来源、申报程序、用途和管理部门、服务承诺、监督电话,安排情况及时公示。三是加强内部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德宏财政网和政务党务公开栏,解读各项政策、宣传重要工作、公布各类信息等。

  ——加强群众监督,确保公正廉洁用权

  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四中形态”,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渐成常态,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明显增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年内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网上信访件4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自觉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介的监督,精心准备,扎实做好局长接听“德宏热线”工作,对于听众反映的问题,不仅在线解答,下线后还跟踪监督检查,回应群众诉求,确保落实到位。

  ——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政策资金落实到位

  一是深化财政财务监管。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专项收入、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监督检查,做到各项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解缴入库。对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的真实性、财政支出的合法性、决算编报的完整性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把财务检查与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公务卡改革、政府采购和“小金库”治理相结合,推进财政政策落实。二是开展财政专项监督,助推财政管理和改革。结合全州财政管理和改革的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专项监督。选择部分涉及“三农”、扶贫、教育、社会保障、微型企业和移民后扶等领域的重点支出实施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严厉打击会计造假行为;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查纠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账外资产以及资产流失的问题;适时开展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建立财政监督成果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将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效益挂钩,将监督结果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

  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财政干部团结一致,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投入财政的各项事业发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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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