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个旧市三项措施加强收入征管工作
一是做好基础调查,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对全市税收来源进行调查,全面掌握主体税种、重点税源和支柱产业行业状况,摸清收入来源,加强重点税源监测分析。加强税收征管,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协税护税义务,及时向税务机关传递相关涉税信息,保障税收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二是研究征收对策,确保税款及时上缴。针对“营改增”后外地施工企业无法在属地清算税收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在支付工程款时采取“税票控制”措施,确保建筑安装业预缴税款全部缴入当地。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费征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房地产企业采取账户监管的方式,由开发商、房管处、银行三方共同协作,对监管账户的销售情况进行跟踪,销售款必须首先用于缴纳增值税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易地建设费等税费,确保应缴税款及时到位。
三是规范体系建设,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做好非税收入扩围及成本核查,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对部分单位成本性支出进行核实,科学合理确定部门成本核拨比例。加大非税收入清欠收缴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对历年欠缴的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进行催收。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提升工作效率,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同征、同管。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强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坚持“部门执收、财政统管、成本核算、收支分离、政府调控、综合预算”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模式,使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确保依法合规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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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5日